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9-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汉溪项目6、10栋及地下室13-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234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2720号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楼工程(自编号6栋) 1幢, 地上25层:42146平方米; 商业楼工程(自编号10栋) 1幢, 地上2层:1198平方米; 地下室(自编号13-2栋) 1幢, 地下2层:4654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19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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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