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9-1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新泉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办公楼工程58幢、酒店工程1幢、地下室工程 |
建设位置 | 从化温泉镇荔泉路28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规模 | 办公楼工程58幢(自编2#~59#)、酒店工程1幢(自编1#)、地下室工程(自编P1,非单独建设) 幢, 地上5层:34050.51平方米, 地下2层:10250.5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50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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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