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9-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省粤侨企业总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商业、办公楼工程 |
建设位置 | 三元里大道165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2〕997号;穗规函〔2014〕2987号;穗规函〔2015〕4806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2800号 |
建设规模 | 1幢,地上18层(部分3、4、12、15、17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5270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1629平方米,地下面积21073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25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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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