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10-0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空压站及配电站、综合车间、涂装车间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306号 |
建设规模 | 涂装车间 1幢, 地上1层:1153.56平方米;空压站及变配电站 1幢,地上1层:337.94平方米; 综合车间 1幢,地上1层:7568.8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12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