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8-1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医疗科研楼工程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1997〕第120号;穗规建证〔1999〕第27号;穗规函〔2002〕4430号 |
建设规模 | 首层(另有首层夹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367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431平方米、地下面积824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9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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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