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10-1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方圆辉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楼(自编15#、19#、20#)、商业(自编43#、44#)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丰泽西路东侧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国土规划建证〔2016〕446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3549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15#) 1幢, 地上26层:15503.80平方米; 商业(自编43#)、住宅(自编19#) 1幢, 地上25层(部分1层):13948.16平方米; 商业(自编44#)、住宅(自编20#) 1幢, 地上26层(部分1层):14524.52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33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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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