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10-2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原)番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装电梯工程 |
建设位置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8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4375号 |
建设规模 | 加建电梯间工程 1幢, 地上9层:108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8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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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