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7-08-02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办公楼工程3幢(自编嘉和商业城南区) |
建设位置 |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西侧、新厚德园艺公司对面地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2〕536号;穗规函〔2013〕1128号;穗规函〔2013〕5883号;穗规函〔2015〕6869号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楼3幢,地上26层(部分5、25层):120000.2平方米,地下3层:62285.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24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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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