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3-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G2机库及附楼、员工休息楼、动力站、门房 |
建设位置 | 广州白云机场联邦快递亚太转运中心北侧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4〕699号 |
建设规模 | G2机库及附楼:1幢,地上1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16209平方米;员工休息楼:1幢,地上2层,建筑面积2474平方米;动力站:1幢,地上1层,建筑面积1724平方米;门房:1幢,地上1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0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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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