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8-03-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黄冈中学广州学校 |
建设项目名称 | 西区教学楼,1#、2#、3#学生宿舍,学生食堂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以南,清塘路以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规模 | 西区教学楼,1幢,地上6层,16075平方米; 学生食堂,1幢,地上3层(部分2层)地下1层,地上6022平方米,地下894平方米,共6916平方米; 学生宿舍(1#-3#)共3幢,地上6层,1448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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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