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5-05-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兆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住宅楼工程(自编安置房A1-1、A1-2、A2-3、A2-4、A3-1、A4-1、A4-2栋)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护林路以南、丰乐北路以西横沙城中村范围内(改造规划方案安置区启动地块)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12〕935号 |
建设规模 | 7幢各地上33层(另设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1633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4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93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40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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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