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核定,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日 期 | 2010-06-0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楼(高尔夫南区) |
建设位置 | 花东镇九龙湖社区内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穗规建证〔2006〕2583号;穗规建证〔2008〕2243号;穗规建证〔2008〕2242号;穗规建证〔2008〕2245号;穗规函〔2009〕1155号;穗规函〔2009〕1034号;穗规函〔2009〕1033号;穗规函〔2009〕1032号;穗规函〔2008〕933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206幢:163852㎡;电讯次进线房 2幢, 地下1层:49㎡;机电房 1幢, 地上1层:195㎡, 地下1层:574㎡;会所 1幢, 地上2层:1606㎡, 地下1层:862㎡。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 建筑竣工图1份张
二、附件:(一)建筑功能指标规划验收明细表1份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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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