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7-23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周新玲 |
建设项目名称 | 周新玲村民住宅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507110000364 |
建设位置 | 白云区钟落潭镇乌溪路和鸣三巷3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加梯间和功能房),建筑高度13.95米,基底面积75.26平方米,建筑面积263.4平方米,用地面积75.2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