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1-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陈伙秀 |
建设项目名称 | 花山镇和郁村十四队陈伙秀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 |
综合受理号 | hd20250120001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十四队86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3.6米,基底面积94.7884平方米,建筑面积276.49平方米,用地面积96.596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