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2-13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何艳珍 |
建设项目名称 | 何艳珍住宅 |
综合受理号 | ns4401151002502120062671 |
建设位置 | 南沙区榄核镇墩塘村墩涌北街260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加楼梯间及附属用房),建筑高度14米,基底面积41.07平方米,建筑面积155.74平方米,用地面积41.72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