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4-2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李锐明 |
建设项目名称 | 李锐明自建房 |
综合受理号 | 20255135341 |
建设位置 | 番禺区化龙镇水门路桔园五巷2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1米,基底面积74.78平方米,建筑面积244.32平方米,用地面积75.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