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工作邮箱登录
|
手机版
关注 · 手机版
|
微信
关注 · 官方微信
|
微博
关注 · 官方微博
|
用户空间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智能问答
|
纯文字版
|
繁体版
|
天地图·广州
首页
PG电子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业务信息
首页
>
业务信息
>
城乡规划
>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
批后公布
>
项目选址意见书(历史)
电子证书形式
电子表格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相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书。
发证机关: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日 期:
2016-10-17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依据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拟用地面积(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形图号:24-54-2 24-54-3)1、本选址意见书有效期2年,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2、如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20160600009790
发文号
穗国土规划选〔2016〕32号
日期
2016-10-17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名称
祖光路(茅岗路-丰乐北路)
建设项目依据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黄埔区祖光路
拟用地面积(平方米)
62872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形图号:24-54-2 24-54-3)
附加说明
1、本选址意见书有效期2年,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2、如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相关链接
扫码查看证书信息
招商土地超市
广海汇
我要查
招商土地超市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广州不动产登记
资料利用
不动产登记案件
办理情况查询
标准地图
天地图
我要办
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
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
政务服务技术支撑
网上申请
地形图提供利用指引
广东政务服务网
我要问
12345热线
答问知识库
不动产知识问答
办事指南
澳门威尼斯人app
皇冠体育
皇冠博彩
2026世界杯买球
世界杯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