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城乡规划 >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 批后公布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游戏试玩
日  期: 2025-01-14
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花都区留用地)洛场地块(9号)
项目代码 2501-440114-17-01-399580
综合受理号 hdMB2D070132501030611523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经济联合社
项目建设依据 《关于核定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高速以西、花都大道以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65434.6平方米,农用地65268.43平方米(耕地9585.95平方米,园地51842.0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84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66.17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0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扫码查看证书信息
永利体育 沙巴体育 皇冠体育 IM体育 bet365亚洲官网 世界杯官网买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