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1-16 |
项目名称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花都区留用地)东湖地块(3-2号) |
项目代码 | 2501-440114-07-01-885924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1030611597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湖村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规划资源留〔2021〕108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大广高速以西、三东大道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23468.7平方米,农用地15635.5平方米(园地2791.02平方米,林地1407.66平方米,草地7.1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429.6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833.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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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