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0-08-03 |
项目名称 | 田美村商业商务楼 |
项目代码 | 2020-440114-47-03-041126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国房留函〔2012〕151号、穗国房留函〔2013〕71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商业大道以西,田美路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8555.1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8555.1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