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0-09-29 |
项目名称 | 官溪村留用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020-440114-47-03-065905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官溪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国房留函〔2011〕185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道车城大道以北、红棉大道以东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64255.64平方米,农用地64252.8平方米(耕地10096.57平方米,园地1696.1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52460.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8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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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