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城乡规划 >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 批后公布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游戏试玩
日  期: 2020-10-24
项目名称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项目
项目代码 2020-440114-51-03-094749
综合受理号 /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穗国土规划自[2018]273号、粤发改重点函[2020]1531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大道与大广高速交汇处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总用地面积393651平方米,农用地377968平方米(耕地54818平方米,园地207380平方米,林地5827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5749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5683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扫码查看证书信息
足球外围平台 澳门新葡京博彩 买球app 十大足彩平台 BBIN电子官方网站 博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