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1-04-02 |
项目名称 | 城镇第五十四批次历史留用地项目拆迁安置区 |
项目代码 | 2101-440114-04-01-786957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2897号、拆迁安置户数核定书 |
项目拟选位置 | 花都区花东镇七星路以东、秀塘西街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12851.6平方米,农用地11253.11平方米(耕地9872.26平方米,园地1366.5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4.2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0.17平方米,未利用地1598.3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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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