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1-04-28 |
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大隆排涝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2018-440115-48-01-821665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南发改项目〔2018〕130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大隆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侧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3558.17平方米,农用地3555.4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555.4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69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