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1-07-30 |
项目名称 | 狮岭镇中心经济联合社经济发展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106-440114-04-01-886012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花国房留函〔2015〕24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9544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京广铁路以西、山前大道以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6926.81平方米,农用地16926.81平方米(园地15888.7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038.05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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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