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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
日  期: 2022-05-19
项目名称 广东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筹)首期工程
项目代码 2017-440106-82-01-812176
综合受理号 thMB2C488342205100054436
建设单位名称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建设依据 1.《PG电子官网关于同意筹建广东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14〕81号),2.《关于广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筹)首期工程项目的批复》(粤发改社会函〔2016〕54号),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筹)首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1〕31号),4.《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5011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渔兴路东西两侧,广河高速以南地段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179953平方米,农用地162152平方米(耕地15272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942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7801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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