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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
日  期: 2022-07-21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
项目代码 2204-440115-04-01-391032
综合受理号 nsMB2D075232207130891797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建设依据
项目拟选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凤凰大道西侧,三多涌以东、三多路以南、大元路以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5638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56389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以立项批复及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7224号文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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