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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2-10-28
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
项目代码 2206-440118-04-01-429658
综合受理号 zcMB2D276472210240483989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 《2022年度增城区建筑环境与交通市政专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增规委纪〔2022〕7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朱村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62066.3平方米,农用地31215.11平方米(耕地2432.72平方米,园地2959.86平方米,林地7757.2平方米,草地15587.6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477.6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4642.15平方米,未利用地6209.04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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