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3-05-22 |
项目名称 | 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留用地(43.3亩)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209-440114-99-01-996434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305110879281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规划资源留〔2019〕350号、穗规划资源留〔2019〕378号、穗规划资源留〔2019〕402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沿江大道以北、炭步大道以西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34142.8平方米,农用地31384.18平方米(林地4814.68平方米,草地2327.1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4242.3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758.6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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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