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日 期: | 2023-07-03 |
项目名称 | 东湖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304-440114-99-01-273333 |
综合受理号 | gz5799639722306190956892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湖村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空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长布东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8899.5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8899.57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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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