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3-07-27 |
项目名称 | 莲塘村留用地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2307-440114-99-01-744711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307200068431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莲塘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土规划留〔2017〕6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以东、商业大道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4151.89平方米,农用地12489.81平方米(园地7197.5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5292.2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662.0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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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