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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游戏试玩
日  期: 2023-08-01
项目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2304-440116-05-01-326468
综合受理号 hp00748401X2307240895396
建设单位名称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项目建设依据 省发改委《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粤发改投审〔2023〕30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天鹿北路南北两侧、水口水库以东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228528.88平方米,农用地180219.91平方米(耕地19029.82平方米,园地32827.97平方米,林地111689平方米,草地8666.4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8006.6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8308.97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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