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4-03-13 |
项目名称 | 大陵村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019-440114-36-03-006075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403010311698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国房留函〔2011〕188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合进大道以东、赤坭大道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53852.89平方米,农用地26480.51平方米(林地169.66平方米,草地1808.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4502.5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7372.3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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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