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日 期: | 2024-04-02 |
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 |
项目代码 | 2209-440100-04-01-355077 |
综合受理号 | gz5799639722403250333606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局关于镜湖地块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空港经财〔2022〕19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片区新雅街镜湖地块,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南起雅新大道,北至空铁大道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35803.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5803.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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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