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日 期: | 2024-05-15 |
项目名称 | 花山镇集中留用地(平山、平东、洛场地块)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3-440100-04-01-739237 |
综合受理号 | gz5799639722404300374425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土规划留〔2018〕59号、穗规划资源留〔2019〕511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37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59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9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大道以南、机场高速以西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26443.0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6443.0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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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