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4-08-06 |
项目名称 | 新雅街文化高新创意中心 |
项目代码 | 2207-440114-99-01-240491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407250456570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建设依据 | 据穗国房留函〔2012〕162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广花一级公路以西、镜湖大道以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6415.3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415.35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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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