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4-09-04 |
项目名称 | 乐同村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408-440114-07-01-440318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408230484348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同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花国房留函(2014)70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道赤米路以北、天马河以西、平步大道以北、天马河以东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4531.22平方米,农用地14531.22平方米(耕地11778.53平方米,园地1929.67平方米,林地823.0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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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