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4-10-17 |
项目名称 | 吉山经济发展留用地(地块三) |
项目代码 | 2020-440106-72-03-098450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410100522155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规划资源留〔2024〕197号)、《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规划资源留〔2024〕40号)、《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土规划留〔2018〕294号)、《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房留函〔2010〕413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6-72-03-098450)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坑田地段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2716.1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716.11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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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