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4-12-31 |
项目名称 | 花山镇历史留用地集中安置区 |
项目代码 | 2409-440114-07-01-410175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412190596103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源和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㘵岗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福源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城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永明村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国房留函(2009)282号、穗国房留函(2010)2号、穗国房留函(2009)244、245、246、247、248、250、252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以北、大广高速以东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15115.42平方米,农用地112879.08平方米(园地99485.11平方米,林地1254.9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2139.0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236.34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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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