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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
日  期: 2025-06-05
项目名称 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504-440114-16-01-771938
综合受理号 hdMB2D070132505260728291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花都区园林绿化局)
项目建设依据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花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大中型环卫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莲山路以西、平石路以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4013.06平方米,农用地2857.42平方米(林地2857.4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155.64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4013.06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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