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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5-09-09
项目名称 天河智谷广棠片区棠下村集体物业AT0606024地块一
项目代码 2501-440106-04-01-527610
综合受理号 thMB2C488342508280812068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建设依据 1.《天河智谷广棠片区棠东村、棠下村项目村集体物业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棠下村范围)》(穗天土发征拆(广棠分片区)协字(2025)004号)、2.《关于天河智谷广棠片区科韵路环境综合整治棠下村集体复建面积证明的函》(穗规划资源天函〔2025〕828号)、3.《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1-440106-04-01-527610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广园快速路以北,科韵路以东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11203.8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1203.82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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