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5-10-15 |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商业留用地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509-440114-21-01-510033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9280835879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 |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 |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北 |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6647.12平方米,农用地15120.83平方米(耕地2958.83平方米,草地1216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526.29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166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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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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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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