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0-03-17 |
项目名称 | 吉山经济发展用地 |
项目代码 | 空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核定书>的函》(穗国房(留)函[2008]8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坑田地段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4558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489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069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 各地类明细(2000国家大地坐标):农用地4558.69平方米(其中耕地4025.1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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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