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1-06-02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鹤洞东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7-440100-54-01-812520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发改基础〔2012〕1999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2562号、粤人防〔2018〕368号、综二计划〔2019〕90号、穗发改〔2020〕62号、《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鹤洞东公共人防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
项目拟选位置 | 荔湾区广钢新城AF040201地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下总用地面积4846.58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地下总用地面积484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65.16平方米,地下3层。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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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