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1-10-28 |
项目名称 | 新科宇航广州飞机维修项目花东镇七庄经济联合社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109-440114-04-01-548005 |
综合受理号 | /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七庄经济联合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国房留函〔2010〕392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4622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金谷南路以西、大广高速公路以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0499.67平方米,农用地8431.25平方米(耕地4702.27平方米,园地3050.09平方米,林地678.89平方米),未利用地2068.4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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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