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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
日  期: 2022-07-04
项目名称 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及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项目代码 2110-440112-04-01-947014
综合受理号 hp00748401X2207010891117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请下达黄埔区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复函》(穗埔发改函〔2022〕394号)
项目拟选位置 黄埔区永九快速路以西、广河高速以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91692平方米,农用地91692平方米(耕地2198平方米,园地28718平方米,林地29009平方米,牧草地2561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156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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