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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3-08-16
项目名称 萝岗区天鹿湖消防站(黄埔区天鹿消防站)
项目代码 2307-440112-04-01-673265
综合受理号 hp00748401X2308040895554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穗埔发改〔2023〕51号、穗埔府办函〔2022〕64号、穗埔府会纪〔2023〕13号
项目拟选位置 黄埔区联和街道大观北路以东,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西侧地块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5036.86平方米,农用地4012.04平方米(林地4012.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024.82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拟选址面积5036.432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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