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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PG电子官网
日  期: 2023-08-18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扩容工程
项目代码 2020-440118-48-01-067482
综合受理号 zcMB2D276472308090102954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项目建设依据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府办[2021]29号)
项目拟选位置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大封门水库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215883平方米,农用地165140平方米(园地3233平方米,林地158587平方米,草地92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39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6530平方米,未利用地4213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大坝枢纽区用地规模51283平方米;道路工程区用地规模130673平方米;运行管理区用地规模14927平方米;防汛物资区用地规模11074平方米;引排灌工程区用地规模7926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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