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3-09-18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明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政府储备用地F地块) |
项目代码 | 2308-440113-04-01-976553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308220900681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明经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空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水门村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55517平方米,农用地55517平方米(园地11921平方米,林地1036平方米,草地1141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114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明经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政府储备用地 F地块))》(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72号)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