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4-03-05 |
项目名称 | 新造镇思贤村二期留用地 |
项目代码 | 2401-440113-04-01-497878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402210906092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思贤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建设依据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的函》(穗国房留函[2010]401号、穗规划资源留[2019]8号、穗规划资源留[2019]139号、穗规划资源留[2020]162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4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41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168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45181平方米,农用地43252平方米(耕地9566平方米,园地2182平方米,林地12638平方米,草地718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68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29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45181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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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